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19年测绘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19年测绘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19年测绘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19-ZC-00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883911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 022-588731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19年测绘辅助工作外包服务,服务包括:综合辅助管理、工程辅助管理、资料辅助管理、汽车驾驶服务、海图发行服务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开标日前近3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03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招标文件(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第三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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