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亲水数据中心网络安全类设备运维保障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亲水数据中心网络安全类设备运维保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亲水数据中心网络安全类设备运维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SWJ-2019-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树豹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950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7号
联系方式:魏树豹 0951-56950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荣娜 0951-5968220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7号楼231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作为承载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所有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功能的核心网络,其高效、稳定运行不仅影响着全区税收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也将极大影响广大纳税(缴费)人的用户体验。
为保证核心网络高效、稳定运行,近年来,我局陆续购买了部分高端路由器、交换机和防火墙等设备,用于数据中心核心网络建设。通过不断努力,我局核心网络的数据转发性能、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都有了极大提升,为全区税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目前这些设备原厂服务已全部过期,因此急需为这些核心设备购买原厂维保服务。
服务期: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7号楼2319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带U盘免费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0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619招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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