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综开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周口市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一期临时用电设计及施工、基坑监测、桩基检测、防雷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周口市综开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周口市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一期临时用电设计及施工、基坑监测、桩基检测、防雷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受周口市综开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周口市综开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周口市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一期临时用电设计及施工、基坑监测、桩基检测、防雷检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周口市综开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周口市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一期临时用电设计及施工、基坑监测、桩基检测、防雷检测项目。
2.2招标编号:周交政【2019】66号
2.3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周口市运粮河畔项目位于中原路东、莲花路北,用地面积314亩,总建筑面积59.3万平方米,共27幢地上24、25、26、27层的高层建筑。
(2)周边环境
周口市运粮河畔项目基坑四周空旷,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无建筑物,周边环境比较简单。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服务期限:
基坑监测项目为自合同签订至基坑回填结束;沉降观测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要求进行;CFG抗压静载、灌注桩抗压静载及抗拔桩基检测项目为具备检测条件至检测结束30天。临时用电设计及施工、防雷检测项目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需求而定。
2.6招标范围:
临时用电设计及施工项目: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建设高压段开关、管路、线路、电线杆(或地埋管、顶管等)、箱变及基础等,并负责通电;防雷检测项目:根据《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要求,对所有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按照安全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基坑监测、桩基检测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要求:
监测成果、监测、观测及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
2.8标段划分: 4个标段
1标段:临时用电设计及施工,最高限价为346.95万元(含设计费);
2标段: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最高限价为280万元;
3标段:CFG桩基静载检测、复合地基静载检测、SDS锚桩抗拔检测,最高限价146万元;
4标段:防雷安全检测,最高限价为58.95万元。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力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3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
2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要求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监测需求);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过一级基坑监测项目业绩。
3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基基础检测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根据《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周建2016【108号】)文件要求,外地检测机构参与投标者应于公告发放后到周口市住建相关部门告知备案。
4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认定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应包括防雷装置检测等经营范围;外省检测机构参与投标者应于公告发放后到河南省气象局与周口市气象局相关部门告知备案;
(4)投标人近3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
3.2信誉要求:
3.3其他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9年2月1日-- 2019年2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分前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1房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者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综开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七一路五号
联 系 人:徐新锋 电话:0394-8687600
招标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71-8106517
9.监督人
监督部门:周口市财政局
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0394-8106976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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