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潘河乡香菇大棚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潘河乡香菇大棚建设项目(一期),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潘河乡香菇大棚建设项目(一期)
2、招标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61号
3、工程概况:卢氏县潘河乡香菇大棚建设项目(一期), 卢氏县潘河乡香菇大棚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上川村宋家组8×40m(21个)、8×42m(3个)、8×38m(4个);上川村碾子组8×40m(11个)、8×35m(3个);前河村坡根组8×40m(17个)、8×25m(2个),合计61个香菇大棚。
4、招标范围:61个香菇大棚,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程概算:¥5177916.42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若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出具日期在2018年09月01日以后的连续三个月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证明其养老保险账户在本单位;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及出具日期在2018年9月1日以后的连续三个月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证明其养老保险账户在本单位;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开展此项业务的,由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划分标段。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01月31日08时00分至2019年02月11日17时30分;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注:拒缴文件费的,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项目,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年02月28日10时00分。
3、递交形式: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61号。
(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8日10时。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评标室。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潘河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张斌
地址:卢氏县潘河乡
电话:0398-7488153
招标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林
地址:卢氏县潘河乡
电话:15516273885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阳
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西路工商联大厦B座507室
电话:0398-2351288
附件下载: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电子化/会员信息注册.docx
附件下载: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电子化/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步骤.docx
附件下载: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电子化/供应商校验文件方法.docx
附件下载: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电子化/银行接口操作指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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