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兰田水库电站有限公司安溪县兰田水库养殖旅游经营权承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安溪兰田水库电站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兰田水库养殖旅游经营权承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县兰田水库养殖旅游经营权承包服务
项目编号:QZKDZB19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3233514、23231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安溪兰田水库电站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蓝田乡
联系方式:吴先生0595-23233514、23231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05952228690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承包款最低起标价 | 承包期 | 服务要求 | |
一 | 安溪县兰田水库养殖旅游经营权承包服务 | 福建省安溪兰田水库电站有限公司 | 人民币10万元/年 | 20年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
备 注: 1、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投标时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可拆分,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自行对水库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勘察现场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中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参考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调整价格的要求。 3、中标人必须自主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中止合同,违反合同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31日 08:00 至 2019年02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B幢23层2312室、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户 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2827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