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派出所人像识别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
大良派出所人像识别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的委托,对大良派出所人像识别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GZL2018-FS034(省网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1812-20014002-0001)
采购项目名称:大良派出所人像识别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745,640.00
采购数量:1项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
采购内容 | 采购 数量 | 中标人 数量 | 最高限价 | 建设工期、维护期、租赁期 |
人像识别系统前端建设、存储设备、传输网络设备、配套材料及安装调测费 | 一批 | 1家 | 人民币1074.564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
运行维护费用 | 一项 |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3年内 | ||
光纤租赁费 | 一年 |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供应商的资格: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资料;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可沿用上级机构的材料;
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可沿用上级机构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 |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86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7-22209110 |
传真:0757-22209110 | 邮编:5283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82-84号东乐大厦一栋1009室 |
联系人:黎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3126189 |
传真:0757-83126189 | 邮编:528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3126189 |
附件:点击打开链接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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