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公园2019年园林绿地保洁服务(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时代建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公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公园2019年园林绿地保洁服务(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公园2019年园林绿地保洁服务(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CYCG_19_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58076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公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公园管理处
联系方式:郝工010-85810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时代建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裴工010-5807680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17号楼日月天地大厦A-160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公园2019年园林绿地保洁服务(第一标段)
绿地面积:358591.98平方米
预算资金:人民币537887.97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廉洁准入证明; (7).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3).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7887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30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0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17号楼日月天地大厦A-1607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事项为领取招标文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职称证、信用中国网上截图(上述资料检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经检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0日 09:4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0日 09:4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17号楼日月天地大厦A-1607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4、《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8、《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
9、在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以上产品,投标货物产品型号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且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清单目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提交。
10、在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2%的单项产品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投标人在提供的分项报价表中备注并同时提供此产品在“清单”中所在页的复印件方可有效。
11、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2%的单项产品价格扣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都包含的扣除4%),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投标人在提供的分项报价表中备注并同时提供此产品在“清单”中所在页的复印件方可有效。
12、如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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