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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1-30 12: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关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城关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WYCZ30119-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93686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联系方式:赵女士,010-893686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吕晓拓 联系电话:010-8936864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城关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对城关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城关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美丽乡村创建村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房财政采【2019】042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1.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东瓜地村、瓜市村、东坟村3个村指定范围内的拆除私搭乱建、村庄绿化美化、户厕、垃圾废弃物处理、道路及道路设施(路灯、边沟等)、停车场、供水管网等工程。

1.3招标范围:为指定范围内的拆除私搭乱建、村庄绿化美化、户厕、垃圾废弃物处理、道路及道路设施等进行施工等设计并提供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以市区财政补助资金为基数。本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费费率控制价为2%,造价咨询服务费(清单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率控制价为4‰。超过控制价的费率报价将被拒绝,最终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信誉良好;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由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注册建筑师证书的人员担任。

  2.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1月30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良好;在北京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

2.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报名的企业必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分别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提醒联合体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投标人”投标所用单位名称必须为“***与***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仅限于两个企业法人组成,且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体单位进行投标工作。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他所承担的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该协议应作为报名资料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资格)和能力,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或资格)等级;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联合体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有效报名期内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并经招标人备案登记。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的附件),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等内容均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9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2.10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人只对报名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

4.1报名时间:2019年01月30日—2019年02月0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1月30日—2019年02月0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4.3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4.4报名条件:潜在投标人报名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信息记录截屏、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注册建筑师证书、完全按照2.5条内容的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5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经办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资料彩色扫描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6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所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需分别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经办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资料彩色扫描件壹份均需分别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4.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0日14:00,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096

  联   系   人:韩炯、吕晓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30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合格后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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