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2019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GC1901FG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8083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23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020-842664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先生,020-38083016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5家中标供应商,分区域按实际需求为采购人配送生鲜(鲜肉、鲜活水产、鲜禽蛋等)、新鲜蔬菜、新鲜牛奶等食材,按月支付,合计向全体中标供应商年支付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已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5.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9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7室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申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5室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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