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堤街界牌向阳太山寺村产业用地3、5、6号地块场平工程(第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江堤街界牌向阳太山寺村产业用地3、5、6号地块场平工程(第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单(J18122689-2568)批准,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江堤街办事处的委托,对江堤街界牌向阳太山寺村产业用地3、5、6号地块场平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8-260-1
(二)项目名称:江堤街界牌向阳太山寺村产业用地3、5、6号地块场平工程(第二次)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60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465.561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WHQD ZC2018-260-1
(2)标段名称:江堤街界牌向阳太山寺村产业用地3、5、6号地块场平工程(第二次)
(3)类别:工程
(4)用途:江堤街界牌向阳太山寺村3、5、6号地块场平
(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预算:人民币360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465.5616万元
(7)工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
(8)其他:/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标段最高限价的,其该标段报价无效。
3.参加多标段投标的相关规定:/。
4.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方式。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二)截止时间:2019年2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二)时间:2019年2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江堤街办事处
地址:汉阳区江城明珠社区四新南路193号
联系人:刘跃华
电话:027-8447157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联系人:赵增铮、胡艳冉
电话:027-84766877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花桥支行
账号:421861206018010070672
行号:861206
12位大额行号:30152100200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名称: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汉阳区芳草路1号
联系人:陈俊
电话:027-84468813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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