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服务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974号)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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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服务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974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1-27 1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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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974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投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且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和维护服务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9月11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9月18日 17:3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3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0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10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达茂旗污水厂
采购人联系人: 刘建宇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达茂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223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运营维护)(1).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8192039 服务   1.0 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和维护服务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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