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核镇建筑废弃物等渣土清运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榄核镇建筑废弃物等渣土清运外包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1901-11488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榄核镇建筑废弃物等渣土清运外包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为榄核镇建筑废弃物等渣土清运外包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或年度(年度报告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18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同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1月26日 至 2019年02月1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详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座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0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0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02 月 0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 联系电话:020-3738355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20-8492231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室 |
联系人:廖珍梅 | 联系电话:020-37880769 |
传真:020-37880739 | 邮编:510623 |
(三)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号 |
联系人:榄核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020-84929089 |
传真:020-84929402 | 邮编:51148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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