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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服务购买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1-25 11: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政务服务中心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15010020001
项目联系人:宋文杨
项目联系电话:13455550911
采购人: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东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19933336366
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锦泰花园B区3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455550911
预算金额:1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2月1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1-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2-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锦泰花园B区3号楼3单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符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及信用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打印并加盖公章有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投标人近半年任意月份的缴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6、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8、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2、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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