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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1-24 21: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浦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洛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PZFCG(TQ)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慧飞

项目联系电话:151997323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洛浦县人民医院

地址:洛浦县双拥路66号

联系方式:李闯15292680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慧飞15199732345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塔乃依南路43号3栋2单元18层18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内容:洛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彩色超声诊断仪及配套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节能环保产品,予以部分价格扣除,具体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必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四)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5日 10:00 至 2019年01月3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2414号绿色家园小区25-2-501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1日 18: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2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洛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浦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洛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PZFCG(TQ)2019-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50万元)

四、资金来源:270万财政拨付,80万医院自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洛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彩色超声诊断仪及配套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节能环保产品,予以部分价格扣除,具体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必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四)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日-2019年1月31日

(每日10:30-13:30,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2414号绿色家园小区25-2-501

   联系人:田慧飞

   联系电话:15199732345

发售标书时间为:2019年2月1日19:00前(电子版标书)

八、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洛浦县政府网。

十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70000元(柒万整人名币),拟投标人请将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至:

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北京西路支行

账号:3015381109200176237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2小时内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并开具相关收据。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洛浦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洛浦县双拥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闯

联系电话:152926803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塔乃依南路43号3栋2单元18层1802室

项目联系人: 田慧飞

联系电话:15199732345

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节能环保产品,予以部分价格扣除,具体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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