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校园云盘一体机、互联网桌面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海关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海关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校园云盘一体机、互联网桌面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海关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校园云盘一体机、互联网桌面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3-1971230502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晓敏
项目联系电话:136219320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海关学院
地址:上海浦东北蔡华夏西路5677号
联系方式:王宏俊021-289910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盛晓敏021-3255772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
1 | 校园云盘一体机 | 是 | 套 | 1 | 国产 | |
2 | 互联网桌面系统附带支撑硬件 | 是 | 台 | 2 | 国产 | |
产品信息以本表为准,未按本表要求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
招标范围包括:上表(校园云盘一体机,互联网桌面系统附带支撑硬件)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履约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上海海关学院校园内。
- 履约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及4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本项目仅接受源产地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产品。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行 号:105290036005
注意:请购标人及时将汇款凭证和开票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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