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鄞州区东吴镇水库山塘标准化管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鄞州区东吴镇水库山塘标准化管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9-01-23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东吴镇水库山塘标准化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83363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东吴镇水库山塘用 四、公告期限: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30日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年,共计3年,合计金额人民币135万元/三年。 六、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4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7.5特定条件: 7.5.1投标人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二级及以上资质。 7.5.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8.1发售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8.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的“政府采购注册”栏目中注册成功后登录“采购交易登录”栏目,在系统内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后,需在2019年2月15日16时00分前确认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指南》。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 各投标人以本单位账户通过网上转账、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公对公转账形式),按照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采购业务—费用管理—费用到账情况”模块中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点击缴费,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要求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特别提醒:1、缴纳说明单每个包件每家单位都是独立唯一,而且缴款账号也是唯一;2、缴款时必须根据缴纳说明单中的缴款账号进行缴纳;3、缴款金额必须足额并一次性缴款;4、缴款之后请经办人务必进入交易系统的“费用到账情况”确认保证金缴纳状态,确认缴纳状态是否为“到账成功”;5、出现“未到账成功”请马上与软件公司联系核实情况,联系电话:18268554576。 投标人在系统中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9时00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2月19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2月19日9时00分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0574-88489479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史维祺、张龙峰 联系电话:0574-87425512/87425139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 |||||||||
公开阅览标书:东吴镇水库定稿标书_2019123145219.doc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