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凤小镇公租房瓷砖采购
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凤小镇公租房瓷砖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凤小镇公租房瓷砖采购组织招标。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凤小镇公租房瓷砖采购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凤小镇公租房瓷砖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5,131,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开标现场,项目需求中的产品均必须满足三个以上厂家(含三个),否则该项目废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未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不齐不全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1月30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 6371588(史桢)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投标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己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己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 5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在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中标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1、预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21日9时30分。具体开标时间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自助下载文件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下载文件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区县的采购管理办公室。萨尔图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81578 。让胡路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888501。龙凤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237315。高新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8106016 。红岗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4192221。大同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6592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史桢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71588
采购单位: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格林小镇二期城投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威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04593939
邮 编:163000
日期:2019年1月22日
项目需求
龙凤小镇公租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1099平方米,由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装饰装修。现对该项目的瓷砖采购(龙凤小镇公租房项目瓷砖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龙凤小镇公租房项目瓷砖采购。
1.2项目地点:龙凤小镇一期、二期。
1.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81099平方米。
1.4 招标范围、内容:瓷砖采购。
1.5交货期限:甲方提出书面供货需求后15天内。
2、物资需求说明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暂定需求数量(㎡) | 颜色 | 备注 |
1 | 地面砖 | 片 | 600mm*600mm | 52600 | 浅黄 | 客厅、卧室、厨房地面 |
2 | 地面砖 | 片 | 300mm*300mm | 3200 | 黄 | 卫生间地面 |
3 | 墙面砖 | 片 | 600mm*300mm | 17800 | 米白 | 厨房墙面 |
4 | 墙面砖 | 片 | 600mm*300mm | 17860 | 米黄 | 卫生间墙面 |
2.1此次材料报价包括材料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税金等运到现场仓库的落地价。
2.2按暂定需求数量报价,投标报价应考虑一切风险因素(如材料价格或运输价格上涨等)。投标供应商中标后,货物单价不再调整。
3、材料标准
3.1材料标准:所有600mm*600mm地面砖应符合国家标准《陶瓷砖》(GB/T 4100-2015)附录G 干压陶瓷砖E≤0.5%BⅠa类的技术要求;其他应符合国家标准《陶瓷砖》(GB/T 4100-2015)附录L干压陶瓷砖E>10%BⅢ类技术要求以上标准。
4、付款方式
4.1、按进度支付: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最终以实际供货量为准结算,按每次不少于1万平方米材料费付款,每次供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格材料的80%价款(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尾款。如招标方对进场材料有异议,可随时要求进行复试,如复试合格招标方支付检验费用;如复试不合格,由中标单位支付检验费用,招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追究中标单位责任,要求中标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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