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民政局2018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巧家县民政局2018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规定,受巧家县民政局的委托,我公司(云南雄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巧家县民政局2018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由昭财社【2018】131号、巧民呈【2019】8号、财政局审批编号(2019008号)文件批准实施。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我们热忱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编号:YNXX-ZTQJ-2019001
三、项目编号:QJMZ-JZWZCG-2019001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巧家县民政局2018年冬春救助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预算370.00万元。
2、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
包号 | 采购目录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A包 | 2018年冬春救助大米 | 公斤 | 600000 | 3090000.00 |
B包 | 2018年冬春救助棉被 | 床 | 5000 | 610000.00 |
七、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调拨时间通知要求分批次交货,负责运送至巧家县辖区内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及指定地点(包含运费及上下车装卸费等),并协助各乡镇做好发放工作。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存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至少应提供2016年-2018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供应商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若为2019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7、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出具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电子)缴款凭证(凭据)或完税证明,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2、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款(缴款)所属时期税务局出具的电子缴款凭证(单)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或社保专用收据,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2、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供应商应具有类似业绩和服务经历类似,实力较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项目业绩原件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提供3个或以上)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公务人员不允许参与投标)。
11、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之一;截止时点:本项目开标前;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使用规则:仅限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信用证明。)
12、在“供应商资格证明承诺函”中承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并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对承诺的内容负法律责任。
13、A包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大米生产企业的,还需具备大米生产资质,并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
1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至 2019年1月28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前(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完成注册。
2、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凡网上报名成功的,请于2019年1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至 2019年1月28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前(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持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证件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4)A包供应商还须提供:1)、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大米生产企业的,还需具备大米生产资质,并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原件)。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视为不合格,报名不予接受。
(6)、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现场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厅
十、投标有关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收取文件费为 200 元/包。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2)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A包60000元;B包10000元,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缴纳。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1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 ztggzyjy.zt.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4、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当天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光盘内刻录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CTBJ),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
备注:如现场递交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不一致,采用电子化交易的,以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采用纸质化交易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如项目在进场交易过程中遇到停电、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电子化交易的,经相关部门同意后,该项目由电子化交易转为纸质化交易)。
5、各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响应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ztggzyjy.zt.gov.cn);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220.163.118.118/index.html?siteId=5729 网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公告发布期: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巧家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雄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师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870-7125738 联系电话:13649682645
云南雄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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