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八步街道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生态产业园贺江东岸农民“两地”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八步街道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生态产业园贺江东岸农民“两地”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生态产业园贺江东岸农民“两地”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编号:BBZFCG2019-F-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微
项目联系电话: 0774-51378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八步区八步街道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
联系方式:陈国徐151774499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微0774-5137805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太兴街1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
建设规模:道路及停车场65000㎡,绿化面积43000㎡,给排水6500m,管线工程6500m, 围墙234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路平)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合同估算价:约294.26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
具体要求时间为:
①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
②《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20日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范围:贺州生态产业园贺江东岸农民“两地”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初步(基础)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有可能发生的补充或变更设计及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4.2 业绩要求:无要求。4.3 财务要求:无要求。4.4 信誉要求:无。4.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或路桥类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4.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8 其他要求:⑴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⑵投标时必须出具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4.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1日 08:30 至 2019年01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21日至2019年01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②“三(五)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均为复印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8日 17: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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