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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药学院分析仪器采购项目(重招)(0835-180Z31607541C1)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29 17: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的委托,对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药学院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11-156078-01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药学院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3,42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80Z31607541C1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药学院分析仪器采购项目(重招)

3.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预算单价(元)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合计

(万元)

1

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

14800

2

29600

100.342

2

十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72000

1

72000

3

微流芯片分析仪

49800

2

99600

4

分析研磨机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11720

1

11720

5

超纯水系统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75000

1

75000

6

片剂四用仪

59800

1

59800

7

电控集菌仪

20000

2

40000

8

电子台秤

250

2

500

9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600000

1

600000

10

离心机

10000

1

10000

11

真空泵

1100

1

1100

12

恒温水浴箱

500

1

  

500

13

循环水式真空泵

1800

2

3600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且所报设备单价不能高于预算单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十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分析研磨机、超纯水系统、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采购经财政部门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务指标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选择以下报名方式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 1490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项目编号)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快递至我司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③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2:“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29日 至 2019年01月1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2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十、开标时间:20190122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02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2885414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人:黄小姐、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7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28854147
传真:020-28854147邮编:51052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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