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被服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被服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曲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的批复,我公司受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被服用品采购项目组织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FJQJ2018(招-102);
2.2采购内容:数量如下,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01 | 戒毒人员春秋服 | 3000 | 套 |
02 | 戒毒人员夏服 | 1500 | 套 |
03 | 戒毒人员冬服 | 1500 | 套 |
04 | 戒毒人员保暖内衣(厚) | 1500 | 套 |
05 | 戒毒人员保暖内衣(薄) | 1500 | 套 |
06 | 床上三件套 | 1500 | 套 |
2.3交货期: 自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
2.4交货地点: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定地点指定地点;
2.5采购预算价:1596000元;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信誉良好、有一定经济技术实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采购设备必需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5.1请于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1 月 8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周末不接受报名),进入曲靖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qjggzyx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5.2同时,网上报名成功者, 请于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1 月 8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时(周末不接受报名),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信用中国信息记录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⑤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打印),到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办事处(曲靖市麒麟区文化路延长线沾化二招对面5楼)购买采购文件。
5.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采购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寥廓南路延长线官房大酒店西侧,寥廓山隧道出口右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jggzyxx.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渭滨、曹玺
联系电话:0874-3322009
传 真:0874-3336698
地 址: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办事处(曲靖市麒麟区文化路延长线沾化二招对面5楼)
2019 年 1 月 2 日
开户行:招商银行曲靖汇宝支行
户名: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账号:8749001034106660000001062
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额:大写:叁万壹仟元整(小写:31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多笔转入)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电子服务系统注册时所填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4、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
a、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b、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保证金确认: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
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所有保证金银行来款记录。如果同时满足收款账户和保证金缴纳账户一致;来款账户账号和来款账户名称与注册账户基本信息一致;来款金额大于等于所要求的保证金金额;来款时间小于等于该标段投标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的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
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后续各环节中的信息确认与提交操作均需要进行数字证书签名。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成功确认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7、保证金退还:
a、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b、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相关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c、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失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后由投标人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d、其他异常保证金处理请参照《保证金操作手册》(见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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