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统一监督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统一监督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29 17: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统一监督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统一监督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GGJ-BJ02-181202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跃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9529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85063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跃 010-8295295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分包项目名称

数量

用途

简要技术需求

01

第一包、公服中心排队叫号建设

 

一项

办公

本包采购所需的排队取号机、虚拟叫号器、评价器等产品及相关服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02

第二包、音视频监控建设

 

一项

办公

本包采购所需的 监控录像机、监控拾音器、数字高清半球型摄像机、数字高清筒式摄像机 等产品及相关服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本项目采购综合评分法。具体技术需求、评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1 供应商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 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5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在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7 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7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9日 09:30 至 2019年0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bjhd.gov.cn/),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新用户注册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ggzyjy.bjhd.gov.cn/),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3)提交报名申请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在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bjhd.gov.cn/),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新用户注册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ggzyjy.bjhd.gov.cn/),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3)提交报名申请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在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六层西侧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公示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一包预算金额:48.329万元,第二包预算金额:402.425万元

财政批复文号:海采(2018)1837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