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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局皮卡车采购A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29 17: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局皮卡车采购A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局皮卡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82940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局皮卡车采购A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局皮卡车采购A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1,400,000.00,控制价:1,33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开标现场,所投产品需满足三个生产厂家以上(含三个),否则该项目废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未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对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不齐不全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产品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1817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1月8170 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获取文件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参加

3、咨询电话:0459- 4671753边树伟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14,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114930,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下载文件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下载文件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下载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边树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753

采购单位: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修嘉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263651555

邮    编:163311

日期:2018年12月29

皮卡车技术参数

长×宽×高(mm)

5263×1850×1790

*轴距(mm)

3150

*轮距(前/后)(mm)

1570/1570

货厢长×宽×高(mm)

1510×1562×475

*最小离地间隙

205

接近角/离去角(º)

30º/25º

最小转弯半径(m)

6.25

*满载总质量(kg)

2630

*整车装备质量(kg)

1669

*载质量(kg)

636

油箱容量(L)

73

最高车速(km/h)

165

*发动机型号

QR25

*燃油类型

汽油

*排放标准

国Ⅴ+OBD

*排量(L)

2.5

*额定功率(Kw)

135

*最大扭矩(N·m)

236

悬挂

前悬:双叉臂+稳定杆

后悬:钢板弹簧

制动系统

前盘后鼓

*轮胎规格

255/70R16

*轮毂

铝轮毂

*自动空调(花粉过滤)

 

第二排出风口

 

司机侧电动车窗一键升降/防夹

 

 

*四门电动车窗

 

*中控门锁+遥控钥匙

 

 

双安全气囊  

 

电动调节后视镜

 

 

发动机防盗

 

*ABS+EBD+BA

 

注:“*”号条款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非“*”号条款5条以上(含5条)不满足,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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