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海口东海岸海洋牧场示范基地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及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东海岸海洋牧场示范基地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及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工鱼礁制作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A包
2.1.建设地点:海口东海岸(根据设计具体坐标)。
2.2.工期:180 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1)海口东海岸海洋牧场示范基地,投放5组礁群。(具体位置见设计坐标)
(2)每组礁群投放9组单位鱼礁,每组单位鱼礁共投放8个单体礁,共投放单位礁360个,包括礁体的制作、运输、安装、吊装等。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用途:人工鱼礁制作、运输、吊装、吊放
2.6.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采购海口东海岸海洋牧场示范基地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及工程监理,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2.7.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6999980.28元,最高限价为16999980.28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B包
2.1.建设内容:海口东海岸海洋牧场示范基地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工程的监理。
2.2.监理服务地点:海口东海岸(根据设计具体坐标)。
2.3.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5.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采购海口东海岸海洋牧场示范基地人工鱼礁建设工程监理,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2.6.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0万元,最高限价为2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3.1. 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声明函及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完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要提供项目经理 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7.投标人须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截图。
3.8.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声明函及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完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3.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4.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3.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投标人须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截图
3.7.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18年 12月29 日0:00至2019年1月8日24:00
4.2. 标书发售地点: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网站主页,双击交易信息,选择“交易公告”,点击政府采购,下载采购文件。
4.3. 标书售价:¥500元(于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4.4. 报价保证金:A包:¥254000元(大写:贰拾伍万肆仟元整)、B包:¥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请于2019年1月21日09:00:00前转入以下账号,缴纳保证金时请按包号缴纳,并注明包号)
4.5. 投标保证金信息:见系统信息
4.6. 市场主体登记。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登录区 → 投标人/供应商”专栏,按照要求登记信息,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4.7. 投标申请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我要投标”,提交项目投标申请,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8. 公告期限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2018年12月29日0:00至2019年1月8日24:00。
4.9.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 24:00:00(北京时间)。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21 日上午8:30--9:00;
5.2. 开标时间:2019年 1 月 21日上午9:00;
5.3. 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4. 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
(1)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7.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7.2. 采购项目联系人:符丹凤
7.3. 采购人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4号海嘉雅园
7.4. 联系电话:0898-66105390
8.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贾玲
3、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4、联系电话:0898-68501635/13976096820
电子邮箱:JL_1399@163.com
传真:0898-68501527 邮编:570125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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