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污染源普查工作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污染源普查工作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27 16: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污染源普查工作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污染源普查工作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181226-2659/18316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杰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金山区石化临桂路2430号

联系方式:阮佳斐 372803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杰 62791919-11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污染源普查工作;数量:1项;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金山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金山区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和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基本依据。金山区2019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主要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对2018年污染源普查数据开展进一步的信息录入、校核和总结发布等,同时按照金山区要求,录入现有信息化系统,并进行分类统计、建模分析和图表分析,以便更好的按照区域、行业和类别进行进行汇总分析。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1) 近三年(从2015年12月27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3)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6:00 至 2019年01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zfcg.sh.gov.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公开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6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6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登陆至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报名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300元人民币的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