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景安佳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永安市景安佳苑小区监控智能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永安市景安佳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永安市景安佳苑小区监控智能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27 09: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安市景安佳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安市景安佳苑小区监控智能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安市景安佳苑小区监控智能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亿达永招[2018]11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069815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安市景安佳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下渡路93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396069815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0598-385575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视频监控设备

1

90000元

详见标书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永安市景安佳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1390698154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7日 09:30 至 2019年01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上一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⑥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