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综合楼梯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受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综合楼梯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综合楼梯
项目编号:CS2018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玉龙
项目联系电话:0592-59091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联系方式:黄玉龙 0592-5909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徐 0592-6020719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综合楼电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质证书:①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包括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应取得其代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③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三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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