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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绿色智慧照明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17 17: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绿色智慧照明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绿色智慧照明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2018-118

三、采购人名称: 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岐山县南大街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31919722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岐山县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7-8211369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岐山县绿色智慧照明建设设备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岐山县县城礼乐路、凤仪路、朝阳路、召公路、岐伯路、岐蔡路等多条道路照明设施的智能化监控、单灯节能管理、设施资源管理和移动监控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城市亮化管理

采购预算: 26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特殊要求条件:1、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红章);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18 09:00:00至2018-12-2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岐山县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9 14:30:00

2、投标地点: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三楼三号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09 14:30:00

4、开标地点: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三楼三号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8211369

2、开户名称:陕西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八里村支行

4、账 号:610 017 237 000 525 0066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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