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区机动车排气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吉利区机动车排气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利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吉利区机动车排气监控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吉利区机动车排气监控平台建设项目;YXLY-2018-09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吉采代〔2018〕49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控制金额:2130000.00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为固定垂直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 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支付标准依据吉利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4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8日15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人:吉利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河阳路855号
联系人:权女士
电 话:0379-66910199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室
联系人: 任女士
电 话: 0379-80886546
十五、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十六、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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