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区域WIFI服务租赁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区域WIFI服务租赁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2-14 |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4日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的委托,就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区域WIFI服务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HZWXQ2018-78 二、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区域WIFI服务租赁项目 三、项目概况:
备注:采购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4日08:30-11:30,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574-63991908。 3、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费开标现场交招标代理公司) 4、供应商报名时应出具的资料: 4.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在2019年1月3日下午16:30时前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采购编号)。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号:3831 5972 821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8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联系人:何路俊 电话:0574-89280379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429号 联 系 人:周宏立、陈跃 联系电话:0574-63112628 传 真:0574-63112628 十一、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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