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服务服务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受 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服务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03-201810-0071-0053
二、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服务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消防车随车器材一批,预算金额¥ 500000.00 元;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 3、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投标人对整体进行报价,且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具体方式已在招标文件中约定。(详见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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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 3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消防装备类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及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查,与复印件核实一致后当即退回,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 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14日 至 2018年12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新城64区-1-(B)景竣名苑D1栋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新城64区-1-(B)景竣名苑D1栋3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肇庆市鼎湖区新城64区-1-(B)景竣名苑D1栋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 联系电话:0758-26686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小姐 | 联系电话:0758-266182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新城64区-1-(B)景竣名苑D1栋3楼 |
联系人:吴小姐 | 联系电话:0758-2668666 |
传真:0758-2668666 | 邮编:526070 |
(三)采购人: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永华街9号 |
联系人:钟卫芬 | 联系电话:0758-2661829 |
传真:0758-2661829 | 邮编:52607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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