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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进口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15 08: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进口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4日
受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进口消防装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进口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5523号
采购项目编号:291120181213108
项目负责人:喻海洋
联系电话:0731-881197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41,428,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A032501-消防设备 二级化学防护服(进口) 1 470,000 470,000 13
2 A032501-消防设备 一级化学防护服(进口) 1 3,009,000 3,009,000  
3 A032501-消防设备 特级化学防化服(进口) 1 870,000 870,000  
4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进口) 1 247,500 247,500  
5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进口) 1 1,976,000 1,976,000  
6 A032501-消防设备 无线复合气体探测仪(进口) 1 2,720,000 2,720,000  
7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进口) 1 2,232,000 2,232,000  
8 A032501-消防设备 公众洗消帐篷(进口) 1 240,000 240,000  
9 A032501-消防设备 液压破拆工具组一(进口) 1 1,050,000 1,050,000  
10 A032501-消防设备 液压破拆工具组二(进口) 1 4,760,000 4,760,000  
11 A032501-消防设备 机动链锯(进口) 1 281,400 281,400  
12 A032501-消防设备 无齿锯(进口) 1 1,239,500 1,239,500  
13 A032501-消防设备 电动破拆工具组(进口) 1 5,590,000 5,590,000  
14 A032501-消防设备 球形起重气垫(进口) 1 1,260,000 1,260,000  
15 A032501-消防设备 气动起重气垫(进口) 1 1,020,000 1,020,000  
16 A032501-消防设备 支撑保护套具一(进口) 1 2,528,000 2,528,000  
17 A032501-消防设备 支撑保护套具二(进口) 1 2,480,000 2,480,000  
18 A032501-消防设备 稳固保护附件(进口) 1 887,800 887,800  
19 A032501-消防设备 移动发电机(进口) 1 231,000 231,000  
20 A032501-消防设备 便携式戒指切割器(进口) 1 615,600 615,600  
21 A032501-消防设备 手抬机动消防泵(进口) 1 560,000 560,000  
22 A032501-消防设备 浮艇泵(进口) 1 405,000 405,000  
23 A032501-消防设备 移动式手动消防炮(进口) 1 300,000 300,000  
24 A032501-消防设备 移动式遥控消防炮(进口) 1 3,570,000 3,570,000  
25 A032501-消防设备 移动式自摆炮(进口) 1 525,000 525,000  
26 A032501-消防设备 移动式卡座消防炮(进口) 1 1,140,000 1,140,000  
27 A032501-消防设备 大流量移动消防炮(进口) 1 390,000 390,000  
28 A032501-消防设备 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进口) 1 305,200 305,200  
29 A032501-消防设备 空气充填泵(进口) 1 525,000 525,0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10: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11: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12: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13: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14: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15: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16: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17: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18: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19: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2: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20: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21: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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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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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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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25: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26: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27: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28: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29: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3: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4: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5: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6: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7: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8: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包9: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12月14日 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3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8日 09:00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联系人:喻海洋 电话:0731-88119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系人:康艳、吴晗、祝婷 邮编:410005
电 话:0731-84452269 传真:0731-82254858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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