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八仙镇2018年集镇安置区(薛家坪、向家坪、堰塘坪)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利县八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八仙镇2018年集镇安置区(薛家坪、向家坪、堰塘坪)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八仙镇2018年集镇安置区(薛家坪、向家坪、堰塘坪)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YCG-20181214
三、采购人名称: 平利县八仙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利县八仙镇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3532698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
联系人:孙宗娇
电话:09158991515
传真:383476576@qq.com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平利县八仙镇2018年集镇安置区(薛家坪、向家坪、堰塘坪)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1项
项目概况: 平利县八仙镇2018年集镇安置区(薛家坪、向家坪、堰塘坪)安置点基础设施
项目用途: 平利县八仙镇2018年集镇安置区(薛家坪、向家坪、堰塘坪)安置点基础设施
采购预算: 19388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4、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5、拟派项经理须具备具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14 09:00:00至2018-12-2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特定资格条件”中2至6项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需胶装成册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4 14:00:00
2、投标地点:兴科金地酒店十七楼1701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04 14:00:00
4、开标地点:兴科金地酒店十七楼1701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8991515
2、开户名称: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解放路支行
4、账 号:260706500920018103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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