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8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8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8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DZB2018-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淑霞
项目联系电话:186864622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联系方式:刘淑霞186864622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丽丽 0431-8462989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8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8-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8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8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DZB2018-44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供货 周期 | 付款方式 | |
兴隆山镇卫生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8 | 1 | 150000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应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2 月 13 日—2018年12月 19 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制造商);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三、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 13 日—2018年12 月 19 日,每日9时00分—16时00分(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 3 日10时00分。
五、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六、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
联系人:刘淑霞
电话:18686462292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联系人:尹丽丽
电 话:0431-84629898
2018年12月1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应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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