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民医院手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宁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宁县人民医院手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宁县人民医院手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N201812-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8-68319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广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张小姐 0758-86696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58-6831919
代理机构地址: 肇庆市端州二路财富广场首层西侧商铺155卡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广宁县人民医院手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数量:一批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4、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货物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与一切税费等。
2)投标人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等离子双极电切电凝系统、前列腺电切镜、经皮肾镜、输尿管肾镜、关节镜系统等设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禁止或限制进口的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文件证明的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文件证明的函)。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4、投标的设备属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二路财富广场首层西侧商铺155卡(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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