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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钢结构玻璃雨篷和采光顶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12 17: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钢结构玻璃雨篷和采光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期:20181212

招标编号:NBITC-20181801G

公告期限:20181212日至20181219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钢结构玻璃雨篷和采光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采购内容名称、数量及采购预算

 

子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钢结构雨篷和采光顶采购安装

1

人民币85.00万元

三、采购需求:具体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19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采购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采购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子包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87386429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1030900分(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十、开标时间:2019010309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采购人名称: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

联系人:姚月仙

联系电话:0574-59188418

 

招标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联 系 人:周世雄、陈裕栋

    话:05748722434787307605

 

采购需求1801_201812121725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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