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社区警务“E采通”APP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鸡市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公安局社区警务“E采通”APP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公安局社区警务“E采通”APP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D(2018)131CG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公安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人:何警官
电话:0917-32683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
联系人:康工
电话:0917-3366779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宝鸡市公安局社区警务“E采通”APP1批
项目概况: “E采通”APP能分别在手机APP端和PC端呈现。PC端应用部署能在互联网内和公安网内通过公安有线边界实现数据互通。部署在公安网内的社区警务e采通App使用移动警务手机安装App应用,通过公安网边界接入公安内网,实现人像对比、警情下发、检查监督等功能,并有效保障数据安全;部署在互联网内的社区警务e采通App,辅警、协警等能用互联网手机进行安装进行“一标六实”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警用;项目性质:财政拨款;交付期: 30 日历天;
采购预算: 13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软件开发);②投标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④提供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13 09:00:00至2018-12-19 00: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发售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文件获取方式:持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至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3 14:0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第三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03 14:0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66779
2、开户名称: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
4、账 号:918900136910806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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