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1545-184215312052
2、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套) | 采购预算(万元) |
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3 ≥13.3寸高灵敏度防反光彩色触摸屏(提供彩页证明); | 1 | 123.00 |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4、交货地点: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5、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5.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2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5.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障资金材料须至少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
5.4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进行查询。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5.7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5.8 供应商承诺书
5.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2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25号北京路花苑综合楼5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上投标邀请书中5.1—5.5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5.1—5.6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未带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售予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
8、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1月3日14:30(北京时间)
9、投标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25号北京路花苑综合楼5楼
10、开标日期:2019年1月3日14: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25号北京路花苑综合楼5楼
12、招标人: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873-4919008
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525号北京路花苑综合楼5楼
电话:0871-65632190
传真:0871-65727200
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人:周大强、何亮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颐园支行
账号:53001615350051006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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