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信息中心“雪亮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顺义区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雪亮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雪亮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
项目编号:BIECC-ZB6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溪、王希、李博龙
项目联系电话:010-82376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顺义区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石园南大街12号
联系方式:郝先生 010-694617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溪、王希、李博龙 010-8237673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购买标书在6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所属项目及 预算批复文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01 | “雪亮工程”项目一标段(监理) | 1批 | 341.165743 | “雪亮工程”项目一标段(一包、二包及其监理); 京财公检法指[2017]第807号 | 否 |
“雪亮工程”,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平安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依据国家发改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5-2020年)》(发改办高技[2015]2056号)、《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十三五”规划方案》、《关于加强首都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6〕2号)以及《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指导意见》(京图办字〔2017〕5号)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区建立“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围绕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总目标,按照“依规建设、按需联网、整合资源、规范应用、分级保障、安全可控”的原则。本项目建设覆盖顺义区全区25个街镇,以及全部社区、村。通过项目建设构建起区、街道(乡镇)、社区(村)3级应用为主干的视频信息化体系。本项目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到北京市顺义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后,一年质保期结束之日为止。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服务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顺义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7.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 每家公司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1.1657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9:30 至 2018年12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三层第五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否则恕不接受。
2.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务必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如本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4.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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