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春节米面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春节米面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10 17: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春节米面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春节米面油采购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核准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8164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春节米面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8)164号;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米、面、油共3786套,包括:大米5kg/袋、每袋50元,面粉5kg/袋、每袋38元,花生油5升/桶、每桶146元;

2.2项目总预算:885924.00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供货完毕

2.5质量要求:食品是最新生产批次产品,并按照产品各方面标准达标,保证质量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材料

3.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信息:

4.1报名时20181211日起至201812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材料;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记录;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具近三个月内的);

⑤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⑥近期交纳税收的证明(提供近3个月内交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⑧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注: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网站查询记录留原件,其余要求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按顺序装订,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12下午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人:杨老师

  话:0371-67122816

  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友爱路交叉口东南角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人:朱先生

   话:0371-55001513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2018年12月10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