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医院洁净电热蒸汽发生器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洁净电热蒸汽发生器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洁净电热蒸汽发生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8-2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雨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二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周庄 联系电话:0591-221690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熊雨薇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 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允许进口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洁净电热蒸汽发生器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套 | 190000 | 否 | 5000 |
1-2 | 绝缘检测仪 | 1套 | 61000 | 否 | |||
2 | 2-1 | 营养泵 | 5套 | 24500 | 否 | 490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0%,正常运行一年后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清10%余款(采购方不支付利息)。 | |||||||
质保期:一年。 | |||||||
交货地点:福州市第二医院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自2018年08月0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故无法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投标人须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作为投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4、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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