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现场可移动文物保护综合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1-1262302431616022XQ-20181207-023044-1)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委托,对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现场可移动文物保护综合平台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FCG-XH-2018-285
二、招标内容:(预算金额:439.8万元)
考古现场可移动文物保护综合平台 1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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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 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近二年(2016、2017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⑤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每天00:00~23:59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gov.cn)在线免费获得。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19年1月2日09:00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6开标厅,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9年1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6开标厅公开开标。
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联系电话:18993038790
联系人:孟飒飒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693116166
联系人:郑丽娟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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