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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包组一:县城部分主干路增设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包组二:饶平县公安局红绿灯、卡口电警设备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07 18: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饶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 县城部分主干路增设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饶平县公安局红绿灯、卡口电警设备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122-201812-041002-0018,445122-201812-041002-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城部分主干路增设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饶平县公安局红绿灯、卡口电警设备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28,200               

四、采购数量:2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包组一:县城部分主干路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包组二:红绿灯、卡口电警设备升级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包组一: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二: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4.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非广东省企业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备案证;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包组一:

    1.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包组二:

    1.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非广东省企业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注:

    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10日 至 2018年12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8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十、开标时间:20181228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邱先生联系电话:0768-230355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8-7802294
(二)采购代理机构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联系人:蔡哲萍联系电话:0768-2303555
传真:0768-2303557邮编:521000
(三)采购人:饶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龙眼城村对面
联系人:陈伟强联系电话:0768-7802294
传真:0768-7802294邮编:5157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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