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宝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07 18: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宝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鸿宝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 JSC2018-G-299号
2.3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鸿宝路
2.4项目预算金额: 约3037783.16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鸿宝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基坑支护、装饰安装及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新证);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2018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2018年 12 月 10 日至 2018年 12 月 14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一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社保缴纳凭证、纳税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及无在建承诺;企业信用查询等资格要求中的材料,以上证件要求验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地址: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11室领取)。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10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7.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7.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八、本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靳女士
电话:0371-6367371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招标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8738182442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B座5楼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本招标项目鸿宝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鸿宝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 JSC2018-G-299号
2.3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鸿宝路
2.4项目预算金额: 约3037783.16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鸿宝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基坑支护、装饰安装及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新证);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2018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2018年 12 月 10 日至 2018年 12 月 14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一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社保缴纳凭证、纳税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及无在建承诺;企业信用查询等资格要求中的材料,以上证件要求验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地址: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11室领取)。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10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7.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7.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八、本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靳女士
电话:0371-6367371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招标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8738182442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B座5楼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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