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食堂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06 15: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食堂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食堂设备采购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2)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须到烟台市燃气管理处备案或授权烟台地区具有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承担本项目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与维修工作;(3)所投燃气双门蒸饭车、大锅灶、双头单尾灶、六门冷柜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明细表);(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9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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