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城关回族镇人民政府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康县城关回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太康县城关回族镇人民政府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太康县境内
2.2 招标编号:ZJTF-CG-18058
2.3 招标范围:垃圾车
2.4 供货期:7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
3.4.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周口”网站(www.zkxy.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C栋7楼701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需提供第3项“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请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合法的两年以上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办理的税务登记证以及机构代码证和正常使用的银行开户证明等相关手续;以上需提供原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C栋7楼701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C栋7楼701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康县城关回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太康县东关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94-6827150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中亨大厦7楼
联系电话:15638058882
邮政编码:466000
监督部门:太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4-6867769
8.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018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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