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的委托,就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资金已落实到位,具有招标资格,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
2.2、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18121
2.3、招标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总投资:约255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低温谷物干燥机(含配套设备、设施)、轮式装载机
第二标段:自走式水旱两用喷杆喷雾机、卷盘式喷灌机1、卷盘式喷灌机2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以成立年份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具有低温谷物干燥机、轮式装载机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以成立年份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3具有自走式水旱两用喷杆喷雾机、卷盘式喷灌机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5日- 2018年12月11日23:59:59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4.3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只能根据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8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0371-27986161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6937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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