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普渡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富民县水务局)的委托,对富民县普渡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FZ20181201)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富民县普渡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富民县普渡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DFZ201812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1200000.00元 5、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采购内容: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具体以招标人确定时间为准)。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若报价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且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所在页并标注产品位置的,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节能产品报价进行扣除。若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再进行报价扣除。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幅度:节能产品报价的0.6% 。 (2)鼓励环保政策:若报价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环境标志产品,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所在页并标注产品位置的,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进行扣除。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幅度:环境标志产品报价的0.6% 。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 1.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1.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2015-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报表。(注:1、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2018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 1.2.4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省级以上违法违规记录、行政处分记录、违反合同约定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2.5 2015年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无通报批评和违法处罚公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2.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2.7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海关、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和产品,并保证使用方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的数量和配置说明,且应保证设备配备的品种数量准确无误。投标人必须有完成该项目和长期优惠供应备件的能力。 1.2.8中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服务、培训等的全部内容,包括完整的技术文档,在系统安装、调试中负责解决与中标项目有关的相应技术问题。 1.2.9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1.2.10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本货物采购。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1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2.1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2.1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2-03 15:06 至 2018-12-1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2-24 09:0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 |||||||||||||||||||||||||||||||||||||||||||||||||||||||
5.联系方式: | |||||||||||||||||||||||||||||||||||||||||||||||||||||||
1、技术支持: 昆明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投标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400-003-4588 技术支持QQ:1928010055、1928020055 2、采购人: 采购人:富民县水务局 地址:昆明市富民县玉龙村6号 联系人:余站长 电话:(0871)68818256 3、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陆家路红星大厦8栋18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887106181 4、行业监督部门:富民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71-68811353 5、综合监督部门: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监督电话:0871-68855539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者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2.投标人在开标当日(8:30—9:00)需向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复印件,如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交资料导致投标单位废标或其他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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