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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03 16: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

项目编号:XM-0000023203181120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承安,业务二部

项目联系电话:64081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联系方式:栗金雷 010-640810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承安 010-6420420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

数量:1批

基本概况:剩余电流互感器、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需要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职业资格;(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至少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可以不提供;;(6)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至少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提供2016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申请人的信用和资格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2)申请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申请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互动;(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30 至 2018年12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层(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层10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支持残疾人企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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