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2019年电脑耗材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2019年电脑耗材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的委托就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2019年电脑耗材采购项目的所需货物及伴随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KXZJ-20182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货物名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电脑耗材 | 1批 | 墨盒、硒鼓及其他 | 人民币400000.00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具备电脑耗材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期限: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0日,计5个工作日。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的“政府采购注册”栏目中注册成功后登录“采购交易登录”栏目,在系统内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后,需在2018年12月24日16时00分前确认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指南》;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
3、逾期送达或包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
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即¥5000.00)。各供应商以本单位账户通过网上转账、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公对公转账形式),按照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采购业务—费用管理—费用到账情况”模块中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点击缴费,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要求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特别提醒:1、缴纳说明单每个包件每家单位都是独立唯一,而且缴款账号也是唯一;2、缴款时必须根据缴纳说明单中的缴款账号进行缴纳;3、缴款金额必须足额并一次性缴款;4、缴款之后请各经办人务必进入交易系统的“费用到账情况”确认保证金缴纳状态,确认缴纳状态是否为“到账成功”;5、出现“未到账成功”请马上与软件公司联系核实情况,联系电话:18268554576。
供应商在系统中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13时30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574-5566297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慧慧、陈春楠、陈斌武、郑菊琴 电话:0574-83033198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邮箱:kxzb02@126.com 邮编:31500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十二、特别提醒: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三、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2、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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